望着热气腾腾的菜肴。
一帮程家将食指大动,直接扑了上去,眨眼之间,盘里的饭菜直接下了一半。
像极了大学男生宿舍聚会。
相比之下。
程咬金略显斯文,挑起一筷子肉块,问道:
“二郎,我方才进庄,便闻到了肉香味,这庄子里,莫非每户都有肉吃?”
“差不多,两天一顿吧。”
房赢笑了笑,说道:“咱吃不起羊肉,猪肉管够,怎么样?程叔叔觉得这味道如何?”
“什么?这是猪肉?”
程咬金露出惊异之色。
一桌子青春版也纷纷抬起头,瞪大了眼睛:“某吃的这是猪肉?”
“小弟…佩服!”
房赢拱了拱手。
心说合着你们吃了半天,竟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啥?
不过这也不怪他们。
在唐朝,主流的肉食是羊肉。
宫廷宴饮贵牛羊,对于猪肉则不屑一顾,民间受官方影响,猪的地位由此一降再降,烹饪技艺也逐渐失传。
“牛肉不能吃,羊肉吃不起,猪肉不会吃,鸡肉不算肉”……
这就是大唐之现状。
程咬金将筷中肉块塞入嘴中,咀嚼了几下,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。
“这猪肉…为何如此美味?”
房赢笑道:“这是红烧肉。”
红烧肉?
一屋子人全愣了。
程家也算是豪门,吃遍了天下美味佳肴,可这道菜,却是第一次品尝。
岂止是品尝。
连听都第一次听说。
程咬金张开大嘴,又夹了一口:“嗯,肉肥瘦相间,香甜松软,入口即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