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警方为了调查蒙妮卡被杀的案子,去了她从前的住处,并且在住处里发现了一本被藏起来的日记。
日记是蒙妮卡写的。
当初,蒙妮卡生下的,其实是一个死胎。
当时跟她一起生孩子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产妇,这个产妇生下的也是一个混血儿。
这个产妇身边没有其他的亲人,而且她生产完之后,身体一直很虚弱,每天有一大半时间都是昏睡着的。
但她很爱自己的孩子,每次清醒的时候,都会抱着孩子,逗他,轻声跟他说话。
这一切都被蒙妮卡看在眼里,而她的心里的嫉妒之火也逐渐旺盛。
凭什么?
凭什么她的孩子一出生就要死,而别人的孩子却能活?
所以,趁着某一天,那个产妇睡着,医生护士都不在的时候,她把孩子给偷走了。
她生孩子的医院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,规模也不大,对孩子的照顾十分松懈,所以她还真就顺利地把孩子给带出了医院。
把孩子带走之后,她时常会有把他抛弃的念头。
又不是她自己的孩子,她留着干嘛?
当初把孩子偷走,也不过是看不惯那个产妇幸福罢了。
而且这孩子还生了重病,分明就是个拖累!
但慢慢地,她精神方面的疾病开始发作。
有的时候,她会把这个孩子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。
她清醒的时候把孩子给扔掉,但很快又会病发,又去把孩子给捡了回来。
她还给孩子取名斐瑞。
再后来,鲍威尔的人找上了她。
那个时候她的精神其实是不太正常的。
她觉得斐瑞是她的亲生孩子。
所以在鲍威尔的人拿斐瑞来威胁她的时候,她会惊慌。